索 引 号 | 640324018/2024-00008 | 发文时间 | 2024-05-2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设立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的公示 |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5月21日受理同心县蓝波湾清水湾店网咖店营业场所提出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10天。
场所名称:同心县蓝波湾清水湾店网咖店
法定代表人:马强 户籍:宁夏同心县
场所性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场所地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130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本单位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传真:0953-8022254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751300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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