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8/2024-00004 发文时间 2024-01-23
发布机构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公示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4119日受理同心县霞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场所名称:同心县霞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霞   

场所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性质营业性演出

场所地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文化广场)

经营范围:舞蹈、民间文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关于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期为五日,2024122日至2024126止。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本单位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传真:0953-8022254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751300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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