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8/2024-00003 | 发文时间 | 2024-01-1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月11日受理宁夏新生代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提出《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场所名称:宁夏新生代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亚轩
户籍:宁夏同心县
场所性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场所地址:同心县豫海镇清水湾D区D-104
经营范围: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宁文旅发〔2023〕18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关于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2日止。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本单位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传真:0953-8022254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751300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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