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4-00011 | 发文时间 | 2023-12-1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中核同心田老庄乡5MW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
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审批中核同心田老庄乡5MW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中核同心田老庄乡5MW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田老庄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MW(交流侧),实际装机为5.5055MWp(直流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单元2个、箱变2台、逆变器10台,地埋敷设10kV集电线路490m,新建检修道路1100m,新建10kV并网预制舱开关站1座。2台升压变压器采用1回集电线路送至光伏并网预制舱内10kV开关柜,再通过1回10kV送出线路接至田老庄110kV变电站10k侧。输电线路工程不纳入本项目。
本项目总占地12.67h㎡,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建设期挖方量0.31万m3,填方量0.31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0.5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于2024年2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6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65.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67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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