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6/2023-00096 发文时间 2023-08-15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2年东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同心县2022年东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2022年东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同水建发〔2023169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2022年东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2022年东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项目涉及同心县韦州镇、下马关镇、田老庄乡、马高庄乡、预旺镇、张家塬乡等6个乡(镇),属新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主管道19413m,新建入户管线26201m,新建分水井18座,翻建分水井10座,新建增压井2座,新建联户水表井49座,翻建联户水表井1座,新建镇墩2座,翻建保温井2座,管道穿路防护(穿沥青路)1座,新建蓄水池钢制围栏172m,更换井盖及井座4套,增设管道增压泵6台,更换水泵2台,更换水泵2台,配套15kw变频控制柜3台。

项目共占地21.83hm2,其中永久占地0.18hm2,临时占地21.65hm2,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旱地。项目建设期共挖方6.68m3,填方6.68m3,无借方及弃方,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40.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4.44万元。项目于20234月开工,20236月底建成,总工期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1.8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8.23万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1712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00/m2计取,水土保持补偿费28.23万元。因本项目属于七种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之一“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体供水工程的”情形,故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旅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方案审查意见同意本项目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过程中应接受地方水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同心县2022年东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3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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