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8/2023-00128 发文时间 2023-08-18
发布机构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3815日受理同心县小海豚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提出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3818日至2023828,共七个工作日。

场所名称:同心县小海豚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玉梅  户籍:宁夏同心县

场所性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场所地址:同心县豫海镇团结南街102号

经营范围:朗读与口才、绘画、书法、现代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传真:0953-8022254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751300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3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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