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3-00082 | 发文时间 | 2023-06-1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同心县南泥沟大型淤地坝工程水土 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同心县南泥沟大型淤地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南泥沟大型淤地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淤地坝1座,泄洪建筑物1座。项目总占地面积3.26h㎡,其中永久占地1.76h㎡,临时占地1.50h㎡,占地类型为旱耕地和荒地。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7.67万m³,填方总量10.05万m³,借方3.26万m³,综合利用0.88万m³(主要有清基土方,后期覆盖在坝体后坡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532.0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5.50万元。工程计划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26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8.72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3.26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同心县南泥沟大型淤地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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