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3-00074 | 发文时间 | 2023-06-2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
同心县优旺砂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河西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项目附近有同土路、乡村道路可以利用,交通便利。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吨建筑用砂,矿权范围内可开采资源储量(333)为165.9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7.65年。利用原有工业场地1处、供电线路1.10公里,本次基建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露天采场1处、进矿道路320米、给水管线3.10公里等。
项目总占地19.4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7.74公顷,临时占地1.75公顷。建设期土石总挖方18.54万立方米,总填方12.19万立方米,余方6.35万立方米,余方全部运至采区内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采坑覆土植被恢复。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49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14.8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9.49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 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 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位于吴忠市同心县河西镇,属新建项目。2022年7月22日,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6403242020107100150781)》。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t建筑用砂,利用原有工业场地1处、供电线路1.10km,本次基建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露天采场1处、进矿道路320m、给水管线3.1km。
项目总占地19.49h㎡,其中永久占地17.74h㎡,临时占地1.75h㎡。建设期土石总挖方18.54万m³,总填方12.19万m³,余方6.35万m³,余方全部运至采区内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采坑覆土植被恢复。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万元。新建工程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地貌,气候类型属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均降水量267.7mm,年均蒸发量2201.9mm,年均风速2.8m/s,年均气温8.6℃,最大冻土深度1.3m。土壤类型以黄绵土为主,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土壤侵蚀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2600t/k㎡·a。项目区属国家级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同心县水务局于2023年6月3日在银川市主持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李沿子当中沟5号建筑用砂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优旺砂业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瑞沃水资源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选址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49h㎡。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9.49h㎡,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772.81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表土保护率92%,林草覆盖率21%。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露天采场防治区、工业场地防治区、矿山道路防治区、给水管线防治区和供电线路防治区共5个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类型,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露天采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0.27h㎡;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56m³,临时种草1.0h㎡。
(2)工业场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3.51h㎡。
(3)矿山道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0.19h㎡;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14m³。
(4)给水管线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73h㎡;
植物措施:种草1.73h㎡;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4900㎡。
(5)供电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02h㎡;
植物措施:种草0.02h㎡。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本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案。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14.8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81.82万元,植物措施费0.44万元,临时措施费2.77万元,独立费用9.57万元,基本预备费0.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49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复核项目组成及占地面积,复核基建期挖填土石方量,补充选洗砂生产工艺及运行期固废;
2.完善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及结论;
3.复核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单价分析与投资估算;
5.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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