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3-00070 | 发文时间 | 2023-03-0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观湖御景(南区)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公司《申请审批观湖御景(南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观湖御景(南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同心县县城,紧邻西环路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99172.3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15栋,商业楼2栋、门房、配套建设小区的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6.07h㎡,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总量3.66万m³,回填土方总量3.66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801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452.68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3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0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47.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7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 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 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观湖御景(南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观湖御景(南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观湖御景(南区)位于同心县境内,属新建项目。2022年3月22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3-640324-17-05-552580);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15栋,商业楼2栋、门房、配套建设小区的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6.07h㎡,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总量3.66万m³,回填土方总量3.66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801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452.68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3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清水河川台地,气候类型属典型的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76mm,平均风速3.2m/s。土壤类型主要是新积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1800t/k㎡·a,项目区属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2023年2月12日,同心县水务局主持召开了《观湖御景(南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宁夏荣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同心县水务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清润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07h㎡。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损坏原地貌和植被面积6.07h㎡,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513.36t。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措施布局,各项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灌溉管网2.12h㎡,透水砖铺装9157.5㎡;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12h㎡;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070m,洒水抑尘4392m³,纤维网苫盖25000㎡,临时碎石覆盖2800㎡。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建设期。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247.3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6.3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8.0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5.40万元,独立费用14.35万元,基本预备费7.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7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施工工艺,复核土石方量及流向;
2.完善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布局;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投资及效益分析;
5.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图及典型设计图。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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