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3-00059 | 发文时间 | 2023-03-2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同水建发〔2023〕40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境内,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座、新建蓄(清)水池5座,连通管道78.65km,管道沿线建筑物736座,其中穿公路顶管16处,穿路拉管57处,生产路涵63座,穿陡坡建筑物14座,跨沟(清水河)管桥1座,跨渠管桥6座,过沟防护(直埋)4座,穿沟拉管7处,管线各类阀井126座,镇墩442座,穿管直埋10kV电缆路径750m,信息化工程配套进行控制和监测等相关的设备配置。项目由泵站工程、蓄水池工程、输配水工程、供电工程和信息化工程组成。
项目占地89.70h㎡,其中永久占地1.14h㎡,临时占地88.56h㎡。建设期土石方挖方28.73万m³,填方28.73万m³,土石方总体平衡。工程总投资8922.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452.06万元。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9.70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484.70万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17〕12号),项目为“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旅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 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在我局备案。
(三)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资质的单位报我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位于同心县境内,属新建项目。2022年10月31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2〕353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座、新建蓄(清)水池5座,连通管道78.65km,管道沿线建筑物736座,其中穿公路顶管16处,穿路拉管57处,生产路涵63座,穿陡坡建筑物14座,跨沟(清水河)管桥1座,跨渠管桥6座,过沟防护(直埋)4座,穿沟拉管7处,管线各类阀井126座,镇墩442座,穿管直埋10kV电缆路径750m,信息化工程配套进行控制和监测等相关的设备配置。项目由泵站工程、蓄水池工程、输配水工程、供电工程和信息化工程组成。
项目占地89.70h㎡,其中永久占地1.14h㎡,临时占地88.56h㎡。建设期土石方挖方28.73万m³,填方28.73万m³,土石方总体平衡。工程总投资8922.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452.06万元。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清水河中游河谷阶地区域和中低山黄土丘陵区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8.7℃、降水量270.0mm、风速2.80m/s。土壤类型主要为黄绵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土壤侵蚀以中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3000t/k㎡·a,项目所在区域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同心县水务局于2023年2月12日主持召开了《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中部水源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方案编制单位黄河和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9.70h㎡。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范围、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89.70h㎡,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0184.06t,管网工程区是本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执行。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泵站工程区、管网工程区、供电工程区和施工营地区四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为:
(1)泵站工程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290m。
植物措施:混播种草0.30h㎡,种植乔木72株。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500㎡,洒水降尘312m³。
(2)管网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3880m³,表土回覆53880m³,土地复垦56.77h㎡,场地平整25.42㎡,截排水沟230m,植草砖边坡防护3220㎡。
植物措施:灌草种植7.49 h㎡,混播种草17.93h㎡。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66500㎡,洒水降尘33608m³。
(3)供电工程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0.74h㎡。
植物措施:混播种草0.74h㎡。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250㎡。
(4)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280m³,表土回覆5280m³,场地平整2.91h㎡。
植物措施:混播种草2.91h㎡。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320m,洒水降尘1746m³。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4.7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8.22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426.68万元。水保投资中工程措施261.68万元,植物措施33.98万元,临时措施84.86万元,独立费用91.77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26.1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25.22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18.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16.00万元),基本预备费12.42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十、“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复核项目占地、土石方量;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内容及评价结论;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及预测结果;
4、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与布局,优化水土保持措施;
5、复核水土保持工程量、单价分析及总投资;
6、完善水土保持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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