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3-00057 | 发文时间 | 2023-03-3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同心县豫海街(永安路-红军路)雨污分流改造及局部更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同心县豫海街(永安路-红军路)雨污分流改造及局部更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申请》(同住建函发〔2023〕56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豫海街(永安路-红军路)雨污分流改造及局部更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豫海街(永安街-红军路)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局部道路提升,将该段原有合流制排水管道改为污水管道,在豫海街(永安街-红军路)段敷设一趟雨水管道,路段全长3129m,管道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对现有因开挖施工管道破除的道路进行恢复,对豫海街(长征路-建设巷)段的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共铺设钢筋混凝雨水管道5436m,其中雨水主管3533m,管径d600~d1000;雨水口连接管1903m,管径d300;新建检查井52座、沉泥井21座、井盖及踏步、雨水口152座、八字式出水口1处、1500m³调蓄池1座及雨水处理设施等附属设施;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道路18215㎡,人行道破除及恢复3090㎡,安装树框288个。
项目总占地3.14hm²,其中永久占地1.89h㎡,临时占地1.25h㎡;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荒草地。施工期土石方开挖总量5.07万m³(含路面破除0.21万m³),回填总量4.42万m³,弃方0.65万m³运至丁塘镇八方村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项目总投资2927.0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32.85万元,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0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4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58.27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附件:同心县豫海街(永安路-红军路)雨污分流改造及局部更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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