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8/2023-00071 | 发文时间 | 2023-06-0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
本机关于2023年5月29日受理同心县青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提出设立核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场所名称:同心县青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海瑞 户籍:宁夏利通区
场所性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场所地址:同心县豫海镇清水园小区37号106铺
经营范围:绘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5日(七个工作日)。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传真:0953-8022254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751300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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