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6/2022-00023 | 发文时间 | 2022-08-2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水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我局专家组织对《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位于吴忠市同心县境内,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自小洪沟水库至灌区分水阀井重力流输水管线8.0km,新建管线各类附属设施共计15座,其中排气补气阀井7座、截止放空阀井1座,分水阀井2座、生产路涵3座、穿越五干渠管涵1座、过天然气顶管1处。工程由管线工程区组成。工程总占地14.1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4公顷,临时占地14.12公顷,占地类型为天然草地和耕地;工程建设期挖方总量9.6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9.64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2716.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9.51万元;工程于2022年7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
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4.16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0.33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
施工图设计。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
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
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施工机械进出
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
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
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工程开工前,你中心须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
联系人和负责人等相关资料报送我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工程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
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
2022年8月26日
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位于吴忠市同心县,属新建项目。2022年3月18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同发改审发﹝2022﹞104号)。本工程控制灌溉面积1.3万亩,建设内容为新建自小洪沟水库至灌区分水阀井重力流输水管线8.0km,新建管线各类附属设施共计15座,其中排气补气阀井7座、截止放空阀井1座,分水阀井2座、生产路涵3座、穿越五干渠管涵1座、过天然气顶管1处。工程由管线工程区组成。
工程总占地14.16hm²,其中永久占地0.04hm2,临时占地14.12hm2,占地类型为天然草地和旱耕地;建设期开挖土石方量9.64万m3,填方量9.64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716.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9.51万元;项目于2022年7月初开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完工,工期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313mm、气温8.7℃、风速2.4m/s;土壤类型为砂砾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2500t/km2.a,项目区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同心县水务局于2022年8月6日主持召开了《同心县固海扬水灌域河西片区高效节水灌溉水源骨干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同心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清溪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16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14.16hm2,可能新增水土流失量2114t。建设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管线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为:
(1)管线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复耕0.96hm2,机械土地整治2.16hm2。
植物措施:种草面积2.16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7500m2,洒水抑尘2200m³。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30.3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53万元,植物措施0.26万元,临时措施7.60万元,独立费用15.12万元,基本预备费0.82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复核防治指标。
2.完善项目概况、细化建设内容占地类型,复核占地面积、土石方量。
3.完善水土保持评价内容。
4.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布局,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5.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6.完善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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