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6/2021-00011 发文时间 2021-11-18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县万头黑毛驴标准化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二期)位于吴忠市同心县。2016年7月22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备案〔2016〕27号对“宁夏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县万头黑毛驴标准化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期)”予以备案。本项目通过新建驴舍等基础设施,配套必要的繁殖、防疫和饲养等设备,建成一个年存栏繁殖母驴10000头的黑毛驴标准化繁育基地。

项目总占地为71.81hm²,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本项目在建设期开挖土方总量为27.69万m³,回填土方27.69万m³,土方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总投资1066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9356万元。本项目已于2016年6月开工,2016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属缓坡丘陵地貌,气候类型属温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特征,年均气温9.1℃,降水量259.9mm、风速2.8m/s;土壤类型主要为黄绵土、灰钙土和风沙土;植被类型为干旱、半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28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同心县水务局于2021年5月2日主持召开了《宁夏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县万头黑毛驴标准化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同心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海天源清生态技术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1.81hm²。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损坏原地貌和植被面积71.81hm²,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980.04t。项目建设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养殖区是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养殖区、办公生活区和预留区3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各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为:

(1)养殖区

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8.93hm²;

②植物措施:造林种草18.93hm²;

③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4235m²,洒水降尘12854m³。

(2)办公生活区

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1hm²、滴灌设施0.1hm²;

②植物措施:林草混交0.1hm²;

③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265m²。

(3)预留区

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8.19hm²;

②植物措施:种草28.19hm²;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无人机遥感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养殖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概算总投资304.1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1.3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85.43万元,临时措施33.72万元,独立费用23.6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细化项目施工工艺等内容;

2.完善水土保持评价内容;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布局,细化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投资及效益;

5.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图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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