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42/2026-00021 发文时间 2026-03-24
发布机构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医保处字〔2025〕第15号
案件程序类别一般程序
案由名称同心县人民医院超量开药、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2023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其在医疗服务中存在超量开药、超限定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37302.83元,其中,1.超量开药(阿托伐他汀钙片、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硝苯地平控释片),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875.02元。2.超限定用药(诊断与用药不符),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27.81元。
处罚事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九条
当事人同心县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2127454930018C
处罚结果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即37302.83元。
处罚日期2026年3月24日
处罚机关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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