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42/2025-00040 发文时间 2025-04-23
发布机构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同医保处字〔2025〕第4号
案件程序类别  一般程序
案由名称  同心县石狮卫生院过度诊疗、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其在医疗服务中存在过度诊疗、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0504.35元。
处罚事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九条
当事人  同心县石狮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421273177848943
处罚结果  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即20504.35元
处罚日期  2025年4月23日
处罚机关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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