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42/2025-00035 | 发文时间 | 2025-04-3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同医保处字〔2025〕第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医保处字〔2025〕第9号 |
案件程序类别 | 一般程序 |
案由名称 | 同心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过度检查、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期间,其在医药服务中存在过度检查、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3721.04元。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 |
当事人 | 同心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42127454008429J |
处罚结果 | 1.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涉及的22313.44元处1倍罚款即22313.44元; 2.虚记费用涉及的1407.60元处2倍罚款即2815.20元。 以上合计25128.64元。 |
处罚日期 | 2025年4月30日 |
处罚机关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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