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42/2025-00035 发文时间 2025-04-30
发布机构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同医保处字〔2025〕第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医保处字〔2025〕第9号
案件程序类别一般程序
案由名称同心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过度检查、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期间,其在医药服务中存在过度检查、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3721.04元。
处罚事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
当事人同心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2127454008429J
处罚结果1.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涉及的22313.44元处1倍罚款即22313.44元;

2.虚记费用涉及的1407.60元处2倍罚款即2815.20元。

以上合计25128.64元。

处罚日期2025年4月30日
处罚机关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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