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42/2025-00034 发文时间 2025-04-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同医保处字〔2025〕第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医保处字〔2025〕第8号
案件程序类别一般程序
案由名称同心县韦州镇中心卫生院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期间,其在医药服务中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1668.59元。
处罚事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九条
当事人同心县韦州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2127454008437D
处罚结果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即21668.59元
处罚日期2025年4月27日
处罚机关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