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3-00966 | 发文时间 | 2023-12-0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宁(同心)煤安罚〔2023〕113012-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庆华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南井矿长陈*洋
违法事实:现场测试井下210联巷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功能,输送带防打滑保护装置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十五)项、第十八条第(八)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十五)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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