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42/2023-00107 | 发文时间 | 2023-10-27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医保当罚字〔2023〕第3号 |
| 案件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 案由名称 | 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仁德堂大药房七十八分店串换药品违规行为一案 |
| 违法事实 | 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对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仁德堂大药房七十八分店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仁德堂大药房七十八分店串换药品(查看医保系统发现2022年12月24日马林购买脑心舒口服液、舒筋健腰丸各1盒,医保结算系统上传该次结算999.80元)、药店销售记录显示已退款(现金)。 |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当事人 | 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仁德堂大药房七十八分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24MA77069A11 |
| 处罚结果 | 1.收回违规医保基金人民币 999.80元,处造成损失医保基金2倍的罚款 1999.60元。 |
| 处罚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 处罚机关 |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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