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6-00118 发文时间 2026-05-13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向“特供”噱头亮剑 为公平市场护航——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管所立案查处一起 “特供”虚假宣传案
向“特供”噱头亮剑 为公平市场护航——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管所立案查处一起 “特供”虚假宣传案

近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管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查办一起大米标注“特供”字样的虚假宣传案件,切实维护了辖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查,辖区某经营户在网络销售平台发布“东北大米”商品链接中,擅自标注“特供”字样,该标注无任何官方授权或事实依据,纯属商业炒作噱头,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具有特殊来源或优越性。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目前,城郊市场监管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此案虽小,却是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净化市场环境的生动缩影。长期以来,部分商家“特供”“专供”等标签用作营销噱头,不仅误导消费者认知、变相抬高商品价格,更严重扰乱了同类产品间的公平竞争秩序,破坏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为从根源上整治此类乱象,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特供”违法行为专项排查行动,聚焦粮油、酒类、茶叶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通过持续排查与严格执法,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传递出明确信号凡是破坏公平竞争、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下一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案件查办与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推动形成“不敢标、不能标、不想标”的行业自觉,让“特供”噱头彻底退出市场,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真正用市场监管的“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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