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5-00110 | 发文时间 | 2025-05-1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落实——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规处置2起居民用水电投诉举报 |
近日,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其居所的电表、水表计量不准确,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接到投诉后,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践行监管为民理念,迅速响应,强化与水电部门的联动,依规启动检定程序,确保群众合法合规诉求得以解决。
一是迅速行动,专业核查。第一时间锁定居民用户水电表位置,核查水电表是否进行强制性检定,是否在检定有限期内,强制检定标志是否完好无误、是否存在拆改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联动,送检检定。针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联合国家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同心县供电公司、宁夏水投中原水务有限公司同心分公司,现场对临近检定期的1块水表、2块电表进行抽检,已送至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三是政策解读,提升服务。执法人员向投诉举报人员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听取居民对水电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疑问,有效提升居民对水电表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获得群众的认可。
下一步,我局将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步加大对民用“三表”的监督力度,及时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增强法制计量意识,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价监和反不正当竞争岗 马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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