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2-00012 发文时间 2022-01-1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合法权利,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同心县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以商场、超市、运动场所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酒类、纪念品、玩具、运动品等重点商品类别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依法严处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二是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共检查商场、超市、体育场所12家次,检查各类重点商品经营户113户次,暂未发现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消费市场良好环境。(同心县市场监管局  马凤仙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