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6-00087 | 发文时间 | 2026-04-07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杨伟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 伟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数据局局长;
董占平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文山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稽查队队长;
马月强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文军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京生任县地震局副局长;
张春国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贺秀龙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王占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数据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宪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丁术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旭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马学文县行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吴忠市行政学院同心分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马正云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真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殷志全县河湖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马维民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李文山、马月强、杨文军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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