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4001/2025-00113 | 发文时间 | 2025-09-03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丁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丁锋等2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县人民政府决定:
丁锋任县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高俊任县中医医院院长;
李玉冰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金任县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马飞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
李茂榕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啸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金中来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白尚文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周杨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绍华任县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
杨海波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冬花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马林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成誉任同心工业园区招商服务科科长;
马维钊任同心工业园区招商服务科副科长;
王莉莎任同心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杨德任豫海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平任河西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剑任丁塘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耀琛任下马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克忠任预旺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秉锋任王团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孝成任田老庄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占元任马高庄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继武任张家塬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何川任兴隆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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