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4-00045 | 发文时间 | 2024-05-14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俊任县中医医院院长;
蔡明礼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免去严小明县司法局石狮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薛占贵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生全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黑耀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登海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马学贵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高俊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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