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队:
按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的通知》(同编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增加“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拒不改正的处罚”(基本编码0226377000)等40项行政职权(详见附件1)。
二、将16项行政职权合并为7项(详见附件2)。
三、修改“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20项行政职权(详见附件3)。
四、列入“对未依法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的处罚”(基本编码0226414000)等33项行政职权(详见附件4)。
五、取消“广告发布登记”(基本编码012004000)等51项行政职权(详见附件5)。
附件: 1.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调整表(增加)
2.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调整表(合并)
3.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调整表(修改)
4.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调整表(列入)
5.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调整表(取消)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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