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塬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机构 名称 | 机构 性质 | 经费 来源 | 执法 队伍 编制 状况 | 执法职责和权限 | 法定 代表人 | 单位 地址 | 投诉电话 |
张家塬乡人民政府 | 行政 | 财政拨款 | 张家塬乡现有行政编17人,事业编16人,有执法资格证4人。 | 一、行政处罚:1.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等行为的处罚;2.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3.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4.对非法倒卖、变卖、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的处罚;5.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6.对骗取社会救助的处罚;7.对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处罚;8.对妨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处罚;9.对农村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处罚;10.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拒绝提供财务计划、帐簿、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等行为的处罚;11.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有关不作为的处罚;12.对在禁牧区域内放牧的、对林木造成损坏的行为的处罚;13.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二、行政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受委托)。 三、行政确认:1.流动人口婚育登记;2.组织兵役登记;3.预定年度征集兵役的对象确定;4.生殖健康服务证;5.出具经济情况证明;6.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开具婚育证明;7.流动人口居住地的服务登记; 四、行政奖励:1.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奖励;2.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3.表彰、奖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4.表彰、奖励残疾人和为残疾人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5.表彰、奖励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6.表彰、奖励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社会组织和个人;7.奖励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8.奖励在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9.表彰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10.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11.奖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12.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13.对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行政裁决: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裁决;3.民间纠纷裁决、处理。 六、其他:1.受灾人员救助;2.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3.建立民兵组织;4.社区戒毒;5.社区康复。 | 马崇博 | 同心县张家塬乡张家塬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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