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3-00196 发文时间 2023-09-12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途径情况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途径情况公示

一、行政执法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对同心县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验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同心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核与辐射安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调查、处置;

(四)依法开展同心县内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税复核和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推送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税稽查工作;

(五)负责同心县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纠纷等调查处理工作。

二、执法依据


执法依据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法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部门规章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部门规章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部门规章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部门规章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部门规章


三、监督途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0953-8637596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0953-21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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