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00847 发文时间 2020-03-26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检的通知
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检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2011〕33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年度审验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员的变更情况;一年内行政执法人员的表现;更新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等情况。

二、年检对象

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后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2019年领取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参加年检。

三、年检程序

(一)参加年检的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统一报送至县司法局法制办。

(二)年检合格的,由县司法局法制办在行政执法证件上加贴年检标签;年检不合格的,收缴行政执法证件并予以注销。年检结束后在报刊或网站上统一公布年检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类别和执法证号以及被注销证件人员的姓名、执法类别和执法证号。

(三)请各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15日前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县司法局法制办邮箱(txxsfjfzb@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司法局法制办(司法局411室)。逾期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收缴并注销其执法证件。

(四)2019年因机构改革未年检的,年检标签本次一并加贴。

联系电话:8023003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登记表



同心县司法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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