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5/2026-00018 发文时间 2026-05-08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6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根据《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修订版)》《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修订版)》《2026年度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清单和计划,做好2026年度同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为补充,同时,实施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重复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为强化信用支撑,做到有效监管、严格执法,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落实县司法局“综合查一次”的方案要求。县司法局通过“伴随式执法”进行监督指导,大力推广非现场检查,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这些措施,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年度随机抽查事项

1.制定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明确抽查事项的名称、对象、类别、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内容。

2.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监管事项合法、齐全。

3.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二)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1.健全完善抽查对象信息库和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根据监管职责,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明确“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统一使用自治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三)规范随机抽查程序

1.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照年度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检查、重大节前检查以及社会公众投诉较多等关键领域为重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经营及机动车检测、维修等相关业务市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等领域,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两客一危”企业、农村客运站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城市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20辆及以上)、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机动车检测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对存在社会关注度高、隐患多、信用差,及投诉举报多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3.严格组织实施抽查。依法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抽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度。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如实记录抽查情况。一经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并处理。

4.建立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建议完善抽查结果异议复核机制,以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和申诉权。应该遵循“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记录于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中国(宁夏)网、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1.建立惩戒机制。要强化日常抽查结果的运用,结合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对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市场主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按相关要求将相应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及时在“信用宁夏”等相关平台录入和公示。

2.加强后续跟踪。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确需整改的市场主体,在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进一步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逾期拒绝整改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队(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检查水平,各中队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中队(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动员和协调安排,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坚守廉洁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收受红包等,不得借检查之机谋取私利。保持严细实工作作风,不得要求企业召开见面会,尽量不听汇报,不得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附件:1.2026年度同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6年度同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同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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