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4-00074 | 发文时间 | 2024-03-2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为做好2024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和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356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4年4月至11月。
二、抽查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为全局执法人员,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
三、抽查检查内容
(一)本次抽查清单按《同心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见附件1)执行。涉及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等30个抽查类别,共计71个检查事项,各科、室、所、队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二)本次抽查计划按《同心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2)执行。涉及抽查类别35项,各科、室、所、队按照计划中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比例及抽查类型等要求进行抽查。
四、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网址:http://172.31.119.202:8081/login.jsp),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除药品领域广告,其他涉及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仍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责任部门:各科、室、所、队)
(二)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各科室要及时关注平台上区厅下发的检查任务,及时主动对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应处室(区厅下发的工作计划中的组织抽查单位)和市市场监管局对应科室,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督促执法人员做好检查实施工作。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科室要积极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协调、实施工作,保证按期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责任部门:各科、室、所、队)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管科)
(四)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做好信息公示。结合工作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各科室、所、队)
(五)建立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制度。要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责任部门:各科、室、所、队)
五、相关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重点考核“两库”建设、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结果公示等。各科、室、所、队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科室,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科室在平台运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市管科。
附件:1.同心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版)
2.同心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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