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9/2023-00031 | 发文时间 | 2022-01-1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司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司法局关于同心县行政复议机构办公信息的公告 |
根据自治区、吴忠市和同心县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后,县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县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现将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后同心县行政复议机构对外办公信息公告如下:
同心县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同心县司法局
申请方式:直接递交、邮寄(邮寄注明“行政复议”)、邮件(txxsfjfzb@163.com)
办公地址:同心县罗山路同心县人民政府西南侧约60米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邮件不受此限)
联系电话:0953-8023003
同心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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