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38/2022-00029 发文时间 2022-02-14
发布机构 同心县兴隆乡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兴隆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兴隆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乡法治乡村建设,根据中央、区、市、县关于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夯实全面依法治乡的基层基础,为全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治理能现代化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综合运用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制度引导、法治实践体验、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和途径,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 五治”融合。坚持把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力抓手,突出自治的核心地位、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熏陶功能,提升乡风文明,增强乡村活力,助力乡村善治,推动法治乡村常态化建设。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素养、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涉农法律法规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善,乡村司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力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应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化,全县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涉农领域立法

1、强化涉农调研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在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配合做好涉及乡村建设与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定的调研工作。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不符合、不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促进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

(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我乡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模式,整合我乡行政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规范我乡行政审批。认真承接好县级单位下放的赋予我乡的审批权限,切实提高我乡行政执法管理服务能力。

3、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质量。

4、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我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通用法律法规、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纪律、执法技能等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涉农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移送各类涉农犯罪案件,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

(三)加强乡村司法保障

1、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社会秩序犯罪。乡派出所依法依职权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家族恶势力、村霸,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打击收买妇女为妻,打击非法收养儿童。依法惩治早婚早育、不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和禁毒预防教育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环境污染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

2、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上报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3、加强配合涉农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加强配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强乡村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重点内容普法宣传。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为主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活动。抓“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农民丰收节、春节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创新“以案释法”方式深入宣传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劳动纠纷、民族宗教、扫黑除恶、禁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惠农利民政策。

3、加强乡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及红色文化融合发展,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

(五)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1、健全基层组织“五民主三公开”制度。健全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监督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依法开展“五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完善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制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2、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法治乡村。根据乡村治理经验,依法制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落实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编制村小微权力清单,公开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

3、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指南,每年9月前完成复核考评工作。持续开展“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2022年创建达到100%。

4、深化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活动。抓实以村“两委”班子成员、片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培育,培养一批农村党员、积极分子、乡贤、群众为“法律明白人”,推动乡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的形成。

5、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围绕“文明城市·拒绝陋习”,健全完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拒绝厚葬薄养、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不文明的陈规陋习,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1、健全完善乡村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统筹优质服务力量,完善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大力开展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宣传,提高乡村群众知晓率。

2、健全完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群”、完善村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和法律顾问网格化管理。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农村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3、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孤寡、智障、残疾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规扩大受援对象和事项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七)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与平安兴隆建设机制

1、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针对农村重点青少年、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以及特殊人群等重点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3、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4、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推动重点区域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乡村见警率,及时接处警、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科学规划乡村警务和网格,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

5、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村 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量,乡司法所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明确的职责任务,对人民调解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6、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务。健全乡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乡级社区矫正机构。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培训工作。加大《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规范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衔接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等患者的救治服务、管理工作及易感染艾滋病毒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积极推动阳光工程建设,引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回归社会。

(八)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体制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办(中心)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乡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支持保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乡级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法乡村建设。结合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管理的需要,加大对法治文化阵地、基层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及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配备的专项投入。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既防止“命令主义”,又防止“尾巴主义”,杜绝弄虚作倾和形式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

(四)强化典型引路。要注重总结法治乡村建设成功经验,挖掘培育示范标杆和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广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发展。



                          兴隆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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