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5-00044 发文时间 2025-03-2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强化政策引导 压实主体责任——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煤炭经营户政策宣贯会
强化政策引导 压实主体责任——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煤炭经营户政策宣贯会

为保障商品煤质量,加强散煤销售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散煤行为,减少散煤燃烧带来的污染,在前期底数摸排清楚的基础上,3月18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所有煤炭经营户负责人召开政策宣贯会,推动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散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煤炭销售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吴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商品煤质量标准要求,提升了经营户对散煤污染问题的认识。

会议对经营户提出指导,督促经营户要建立健全台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定期报备煤质检测报告,确保煤源可追溯、质量可管控。必须严格执行防尘盖、降尘喷洒等污染防护措施严禁无照经营,不得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及其他经销劣质散煤,杜绝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严禁欺诈消费者。同时,强化法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与散煤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

下一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执法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各类违法销售散煤的行为,持续推进散煤销售常态化管控工作,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