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3-00110 | 发文时间 | 2023-05-2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增强我局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同心县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辉任考核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中心、站、所、队负责人及普法工作室工作人员任组员。同时,将农业农村局其他工作人员纳入考核对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
3.各中心、站、所、队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股室及司法所向考核组汇报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具体措施
1.对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做好学法笔记摘抄工作。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
2.践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网上监管平台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对未及时公开的执法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3. 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4.考核要求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平时得分和考核得分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各股室及司法所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对照考核内容完成自我评分,并准备资料,报送局普法工作室。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本办法由同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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