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2-00241 发文时间 2022-12-14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2022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通过集中研学、领导带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推动法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院”等综合学习平台,加大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普法学习教育。

(二)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宪法知识专题学习,由局领导亲自带头学法,推动我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按时收看“宪法思维与法治素养直播讲座”,通过线上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及素养。三是积极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全区宪法知识考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有奖竞答活动。四是在包抓清水园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大对国务院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解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配合防疫工作。

(三)强化节点日法治宣传

“线上线下”结合,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以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低碳日”等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拍摄主题宣传片,开展六五环境日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宣传活动,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小程序有奖竞答、生态环境保护公益短信宣传、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等活动,建立了“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模式,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建设美丽同心凝聚力量。2022年,我局共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1万余份,发送公益宣传短信3万余条。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并向社会公示。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明确具体部门和工作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普法贯穿日常工作始终,2022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走访并检查企业272家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环境问题,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中开展普法的环节、形式和要求等,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以案释法,形成以案释法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2022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共向社会公布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

(五)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三同时”和“四个”配套办法,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我局共开展专项行动10余次,对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污染物排放、固危废转移情况及环境风险隐患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每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2年至今共下达双随机抽查任务10次,共抽查市场主体93家次,出动279人次,未发现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已现场指出,督促企业立即整改。2022年我局共处理信访投诉件29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六)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过程中全员佩戴执法记录仪,主动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实现对现场检查、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聘请1名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2022年提供律师审核意见书2份,审核相关合同、协议3余份,提供专项业务咨询5余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运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职责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创新普法模式,转变生态环境执法服务方式。大力向企业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帮助企业精准查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大执法力度,用好用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强力监管手段,把生态环境执法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突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执法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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