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3/2025-00005 发文时间 2025-02-08
发布机构 同心县统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同心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同心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之以恒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2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5次;1112,在委第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邀请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秀梅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专题辅导,并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学习;1115在政府第68次常务会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并对统计违法案例进行通报10月份以来,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企业走访、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专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推动统计法治理念入脑入心,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为依法统计、防范和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坚实保障。

(二持之以恒强化统计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度、领导干部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落实统计局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统计法治和专业统计负责人主体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监督责任、统计人员直接责任确保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律检查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通报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融合情况2次;建立健全统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按照统一部署,聚焦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主动排查治理在防范统计造假、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有效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主动性、提高执法监督能力水平、规范执法监督工作。

(三持之以恒压实依法治统责任。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加大对统计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等;不断强化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区市县组织的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等相关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与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执法人员全年累计人均完成60学时学习。坚持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例的通报力度,政府常务会议、统计系统专业培训班等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逐步实现统计调查主要专业和领域执法检查全覆盖,营造良好统计生态。配合市统计局对全县14家企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自主对全县13家企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并依法对3家不规范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深度还有不足,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识不够深入;二是统计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围绕913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通过,相应法律条款、法律适用范围等都发生了改变,执法人员亟待对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开展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加强法治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作为规范工作行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贯彻实施,多方式多途径引导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学习。持续加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学习,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持续加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力度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和环境

(三)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大统计执“双随机”检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戒一批、警示一批;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确保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有关部署,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加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制度,继续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人员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系统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各项法治工作,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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