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0/2023-00156 | 发文时间 | 2023-03-2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财政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2〕585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宁交财审函(2022)84号)精神,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144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1134万元;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1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9)14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对发生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县财政将收回已下达资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三、请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本次下达资金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支出列2023年“2140106-公路养护”;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2023年“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科目,使用资金时按实际支出时明确到项级科目。防止资金滞留或年底结转结余,确保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附件:同心县2023年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资金分配计划表
同心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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