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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网络店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4-11-14

近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一起网络店铺发布违法广告案件,作出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在对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为民水平,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经调查,该网络店铺在其销售的牛肉中宣称具有可以补充失血、修复组织、促进康复的功效,存在广告表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鉴于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违法行为轻微,经执法人员教育提醒,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将违法广告下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对该网络店铺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其奉法守规意识,避免积小错酿大祸的风险。

市场监管是为了建立更公平、更公正、更安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处罚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此案的办理,体现了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的温度力度,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给予了市场主体改正错误的机会,为营造更加宽松、包容、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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