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自建房专项整治彻查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4.29”长沙市望城区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做到一栋不漏、一户不落。主要突出以下五种情形:1.存在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屋;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屋;3.老旧危房;4.“住改商”的自建房屋和构建的婚宴场所;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自建房屋。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住宅小区、宗教场所、学校周边、镇区(集镇)三层及三层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擅自加层的自建房,对建筑年限长、失养失修严重(多年无人居住)、破坏主体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自建房权利人主体责任,按照“排查、整改、销号”的流程,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将依法坚决从严处理;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措施,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广大群众应支持配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对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县安委办:0953-8022631,县住建局:0953-8022479。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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