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11月1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卫生健康局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进行验收。

在县中医医院,验收组重点从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人员培训、采购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药品调配与使用等6个方面展开工作,通过检查医疗机构药房档案资料、人员配置、药品储存和使用等内容,确定该医疗机构药房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对我县18家医疗机构进行验收。截至目前,已经验收10家医疗机构药房,对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7家药房现场评定为“规范药房”,对基本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3家药房要求其立即整改,经复验合格后再予评定。
下一步,验收组将持续做好剩余8家医疗机构药房的验收工作。全部验收完成后,将对全县“规范药房”名单进行公示,在彰显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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