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旧庄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旧庄村村委会)提交的注销申请书,针对同心县金垚育种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办理的位于同心县韦州镇旧庄村的土地经营权证(证号:宁(2024)同心县不动产权第X0004872号),我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土地经营权第6.7.4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灭失的,可以申请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之规定,根据《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同心县金垚育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公告注销。
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
公告期内,如对该注销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原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特此公告。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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