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就《关于公布实施同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召开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会议代表对《关于公布实施同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 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 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同心县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组织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前往同心县自然资源局报名,或将报名意向发送至联系邮箱。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相关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听证人数众多的,可以自行推举听证代表,并提供听证代表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 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未按通知到场参加、逾期未能提供听证代表名单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二) 听证会代表应当本人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参加),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 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 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五) 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国明联系电话:0953-8022114
邮箱:txxzrzyj@163.com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