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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清水湾片区四期安置户(住宅)选房公告
来源: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26-03-20

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清水湾片区四期安置户(住宅)已具备选房条件,经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房对象

本次选房对象为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清水湾片区四期90户共计9738.14㎡,选择产权调换住宅安置并已完成房屋拆除验收的被征收户(依据房屋拆除日期先后排序),其中在清水湾A区二期的就地拆迁户,本次选房属于第一次选房的优先开始选房(具体名单及安置情况见附表)。

二、选房时间

2026330日至202643日。

三、选房地点

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长征西路184号、第十小学北门斜对面)

四、其他

1.本次选房工作按照《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清水湾片区四期安置户选房安置细则》执行。(具体见附件)

2.请选房对象在选房时按照《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清水湾片区四期安置户选房安置细则》规定,携带《安置补偿协议》、选房顺序号、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等相关证件

3.本公告发布后,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将根据签订协议时发放的《选房顺序号》提前通知选房对象具体选房时间,请选房对象在公告发布后务必保持通信畅通(选房顺序号上的电话),确保及时选房。

4.在本公告规定的选房期限内,对未到场参加选房、到而不选、拒绝选房以及选房后未按照选房流程办理协议签订、公证、房款结算等相关手续的,一律视同放弃该期安置房选房资格。

5.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负责本次选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清水湾片区四期安置户选房安置细则》的解释工作。

选房工作需要,请广大选房户按电话通知时间顺序到现场选房。

附件:1.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清水湾片区四期安置户选房安置细则

      2.清水湾片区四期—云祥悦海(住宅)以及清水湾A区二期(住宅)安置房源明细表



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2026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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