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间操作工9名。具体岗位详见《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拥有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劳动技能。
5.在同心县有固定住所,接受节假日及晚间值班。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7.出生日期在1981年3月12日以后、2008年3月12日以前者可参加报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或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患有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需求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或其他影响正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同心县豫海镇建设路001号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04室)
3.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在公示公告栏中查阅招聘公告,下载附件2: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整理后到报名处进行线下报名及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携带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打印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正反面);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3)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及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工资流水。
(5)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6.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期进行,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内容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7.咨询电话:
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3-8721690
8.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组织考试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本次考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实操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如下:
1.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价值观念等,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
2.现场实操: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报考岗位的设备操作的熟练度、安全规范执行情况、故障排查逻辑以及应急处理能力。实操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实操考核时间为15分钟,考核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考核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考生可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查看本人面试成绩。
(三)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状况符合用人需求的按程序进行录用;不符合用人需求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体检结果,可允许当事人复检一次。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一)递补情形
1.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不予递补情形
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决定对拟聘用工作人员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具体按照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
1.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同心县物业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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