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财政支农(提前批)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6〕3号)《2026年自治区土壤墒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土壤墒情监测精度,直观掌握农田水分状况、作物生长发育情况及土壤墒情变化规律,优化作物灌溉模式,提高水分利用效率,增强抗旱减灾能力,计划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在我县东部乡镇建设粮食作物全生育期科学测墒灌溉示范区1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基本条件。在同心县境域内注册运营的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主要从事农作物种植,社会信誉度高;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规范的财务账目及专业财会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负债及劳务、土地租赁纠纷(需所在乡镇或村出具证明);积极参加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宣传活动,能够及时的完成残膜回收等工作。
(二)示范基地规模及技术要求。一是基地土壤类型具有典型代表性,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面积集中连片不少于300亩,土地流转合同、土地交易鉴证手续齐全;二是灌溉条件有保障,配套农田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集雨补灌设备,能做到按需灌溉、精准灌溉、测墒补灌;三是具有相关农业技术知识及实操能力,依托示范区建设,能够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田间试验示范;四是为便于学习、观摩和宣传,示范基地交通便利大巴等车辆能够通行。
二、申报期限
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实施主体自愿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
联系人:马军 电话: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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