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心县2026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及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6-02-24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财政支农(提前批)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发〔20263号)文件精神,同心县2026年计划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具体申报条件和建设内容见《同心县2026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各中药材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自行申报,由各乡镇(管委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遴选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符合标准的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持相关佐证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411办公室(联系人:马尚锋,联系电话:0953-8022837)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2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