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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同心县2026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来源: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6-02-06

为切实做好同心县2026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年自治区下达同心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面积6000亩,腐熟堆肥6000方,建立核心示范区1个;有机肥运行机制示范面积1000亩,腐熟堆肥1000方,建立示范区1个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同心县境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有机肥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具备堆肥处理能力的种植主体等);已承担同类财政项目的除外,严禁重复享受项目。

2.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亩化肥施用量减少3%以上;实施主体申报堆肥腐熟500方以上。

3.堆肥运行机制示范区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亩化肥施用量减少3%以上,要求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堆肥运行机制实施主体申报堆肥1000方以上,堆肥免费提供示范区应用。

4.申报主体需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土地交易鉴证,畜禽养殖及粪便存量,种植施肥方案等;行政村申报需提供申报表,农户花名册等资料,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堆肥补贴标准。堆肥腐熟后经数量、质量(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并撒施示范区后,每亩每方补贴资金90元

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乡镇,经各乡镇择优筛选1-2家主体报送同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最终遴选确认。

3.堆肥腐熟需符合NY/T3442-2019标准,详见附件2。

4.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

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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