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关于印发2026年农机化示范园区与农机智能化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宁农机推发〔2026〕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784号)文件要求,同心县计划建设籽粒玉米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一个,请有申报愿意且符合条件的农机化作业公司、相关种植企业、玉米种植大户、农机化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将园区建设申报材料上报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需从事玉米种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没有不良记录,代表性强,辐射效果好,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玉米种植面积不小于1500亩,示范地块集中连片。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8日
联系方式:0953-8023492;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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